
一、土地承包到期可以續期嗎?
土地承包到期,一般是可以申請續期,并且具有優先承包權的,除了國家建設需要征地或者當地土地規劃需要之外,通常村集體土地不會無故收回。
也正是因為如此,如果出現土地承包不讓續期的情況,就容易產生土地承包糾紛。
在土地承包糾紛的處理上,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土地承包新政策:保持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
其實國家已經明確,在二輪土地承包到期之后,會自動延期。第二輪承包從1993年開始,到1999年基本完成。如果按承包期30年計算,到2023年就將大批到期,高峰期則集中在2026—2028年。
在《關于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意見》中表示,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意味著“兩不變、一穩定”,即:
1、保持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的基本制度長久不變;
2、保持農戶依法承包集體土地的基本權利長久不變;
3、保持農戶承包地穩定。
這樣一來,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使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從第一輪承包開始保持穩定長達75年。
對于無地少地農戶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一般來講,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集體預留的機動地、新開墾的耕地、原承包戶依法自愿交回的耕地以及承包農戶消亡后集體依法收回的耕地來解決。
當然,無地少地的農民也可以通過流轉土地經營權來耕種土地,比如流轉其他進城務工農民的土地。
總的來講,根據國家土地政策,土地承包到期是可以自動延期的,如果不讓續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相關土地承包糾紛。如果因為國家和地方政策原因無法續期導致失地,那么則可以申請其他土地加以承包或者流轉其他農戶的土地進行農業生產。